小天管理 发表于 10月3日 发表于 10月3日 朋友 A 在龙岗有家小公司,场地就一间面积大点、很宽敞的办公室。六个员工加他共七个人,日常扁平化管理。 薪资不算高,待遇不错,朝九晚五有双休,节假日正常放假,节假日值班三倍工资,日常员工下班晚了朋友 A 都催着走。 可惜招来一个“白眼狼”,员工 B ,22 年 10 月入职,23 年年底离职,本来没什么,一份工作而已,好聚好散。 今年年初,员工 B 突然劳动仲裁,说公司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,要求赔双倍工资。朋友 A 去他的办公桌一翻,员工 B 的劳动合同没了,与此同时,其他五个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在,朋友一脸懵逼。 根据物业楼道的监控,有段时间员工 B 独自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,办公室内没装监控,没有证据证明是员工 B 偷的,可只有他的劳动合同就是找不到。偏偏就他离职后提出了劳动仲裁。 这半年,仲裁输了,一审也输了,双倍工资要赔出去小二十万,朋友 A 欲哭无泪。 从主观上讲,我相信朋友 A 不会不签劳动合同,但没有证据疑罪从无。估摸着,以后劳动合同也得公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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